高等教育资助政策

——研究生教育阶段

国家助学贷款

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,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(含本专科学生、预科生、研究生)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,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0元,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,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负担,并按约定偿还本金。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办理,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即通过户籍地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(承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四川省农村信用社、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、成都农村商业银行);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,即通过就读学校申请(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承办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