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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体系,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,我省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并重并举、全面推进的原则,针对前几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风险和不足,开拓创新,由华安保险公司办理“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”,与高校、经办银行构建国家助学贷款“三方合作”模式,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力圆寒门学子“大学梦”。近日,省学生资助中心、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华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签署了《四川省地方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》,省教育厅、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华安保险四川分公司还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3〕377号),并联合召开了“四川省地方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培训会”,决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,以新模式积极推进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。
“三方合作”模式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建立风险防控及保险赔付机制。华安保险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经过不断沟通协调,探索创新,创新性地开发了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产品。农业银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,并在华安保险公司购买助学贷款信用保证保险。华安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贷款风险,全程介入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前、贷中和贷后管理,建立有效的操作、管理体系,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,提升风险管理水平,增强风险防控能力,确保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长期、可持续地顺利开展。二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优化操作程序。在“三方合作”模式中,由华安保险公司为主建立起可靠、高效的网络服务平台,全程数字化管理,规范操作流程,有效降低工作难度、工作成本,减少工作时间,提高工作效率。贷款学生仅需“网上申请—提交申请材料—《借款合同》面签”等程序即可完成贷款手续。
省教育厅、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华安保险四川分公司要求,相关教育部门、高校、经办银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认真履行职责,紧密配合,密切协作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竭尽所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办理助学贷款,实现“应贷尽贷”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风险防范,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、健康发展,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学生的大事抓好,努力开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局面。